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商务部、财政部、税务总局、工商总局、统计局、外汇局《关于开展2010年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工作的通知》(商资函〔2010〕101号)的有关规定,我区定于2010年3月1日至6月30日对在区内登记注册的外商投资企业进行联合年检。现就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参检范围: 2009年12月31日前在北仑工商分局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的外商投资企业法人。 二、参检时间: 2010年4月15 日至5 月15日为开发区、北仑区的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集中办公时间,地点在区行政服务中心2楼(北仑区长江路1166号行政中心B座)。非集中办公时间申报的,外汇年检请直接到国家外汇管理局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支局(北仑区明州西路179号金贸大厦二楼)办理,其余地点不变。 三、参检方式: 企业应分别同时登录浙江省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网站(www.zjslhnj.gov.cn)及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网站(www.zjaic.gov.cn),填报年检资料。并按照网上初审反馈意见和有关规定将联合年检报告书和其他应提交的材料、文件,送达联合年检各部门进行复核。 参加外汇年检的,外商投资企业必须委托会计师事务所或自行登陆国家外汇管理局网上服务平台(网址:www.safesvc.gov.cn)下载名为“wgjinvsetup.zip”的企业客户端程序和《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外汇部分)信息登记表》的填表说明及提交相应电子数据操作指引,并按照填表说明和操作指引的要求向所在地外汇局填报并提交《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外汇部分)信息登记表》电子数据。 四、逾期责任: 对逾期不申报年检或年检申报资料中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企业,有关部门将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作出处理,直至撤销批准证书,吊销营业执照。 参检企业报送材料详见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网站(/)、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管理局网站(http://www.netdtzgl.gov.cn/) 宁波市北仑区(开发区)行政审批管理办公室 宁波市北仑区(开发区)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 宁波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北仑分局 国家外汇管理局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支局 宁波市北仑区财政局 宁波市北仑区统计局 二O一0年四月七日 联合年检报送的审核材料 一、外经贸局 1、通过网上审核并打印的《联合年检报告书》或《电子版联合年检报告书确认申报表》(均需加盖企业公章并签名); 2、批准证书副本2及复印件;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4、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09年度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 5、验资报告全本复印件(仅限应在2009年度缴纳出资的企业提供)(加盖企业公章)。 二、工商分局 1、《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报告书》2份,并加盖公章; 2、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企业2009年度审计报告; 3、营业执照副本; 4、企业经营范围涉及前置审批的,必须提交有效的前置许可证或文件的复印件(加盖企业的公章); 5、企业年检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三、外汇管理局 1、外经贸联合年检网上通过的联合年检报告书(加盖公章并签名); 2、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外汇部分)信息登记表(加盖企业公章); 3、200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及外汇收支情况表审核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4、2009年度验资的所有验资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5、有外债的还应提供外债签约表、变动反馈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财政局 1、通过网上审核并打印的《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报告书》1份,并加盖公章(审核通过的未有“样本”二字); 2、财政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五、统计局 1、《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报告书》1份,并加盖公章; 2、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1份;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1份; 4、统计单位登记证; 5、统计从业资格证书或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6、《法人单位基本情况表》1份,并加盖公章。(可到北仑统计信息网下载:http://www.bltjj.gov.cn) 联合年检窗口分布及联系方式: 部门 | 窗口编码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外经贸局 | 行政服务中心97、98号窗口 | 黄灵月、蔡一鸣 | 86783521 86783573 | 工商分局 | 行政服务中心93、94号窗口 | 陈莹皎、李维珍 | 86783528 | 外汇管理局 | 集中办公时在行政服务中心78号窗口 | 外汇参检人员 | 86783525(集中办公) 86221656、86221936、86882973(非集中办公) | 财政局 | 行政服务中心18号窗口 | 王 珊 | 86783530 | 统计局 | 行政服务中心75号窗口 | 林艳红 | 86783576 |
正文]>en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