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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0年政府资助企业培养创新人才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0-6-12 16:19:03 阅读次数:376 来源:

 

各有关企业:

根据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促进经济转型升级”战略和“百个创新团队培育计划”的要求,结合北仑区重点产业发展方向和重点企业创新人才需求,2010年继续选拔、资助部分企业优秀中青年人才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培养企业创新团队人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养目标。通过帮助、引导和鼓励企业培养相关重点专业工程硕士,拓宽企业人才的创新渠道和视野,培养建设一批高素质的企业创新团队,进一步增强企业开展技术创新活动的动力,提高企业自主创新的能力,主动适应转型升级需要,不断开创科技人才支撑和引领经济转型升级的新局面。

二、选送范围、对象及基本条件。1、选送范围、对象:北仑区企业中具有3年以上工作经历的技术骨干或研发人员。 2、选送对象的基本条件:(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纲领,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具有较扎实的相关专业工程理论知识、较强的研发创新、技术成果转化能力,有培养前途;2)为国民教育序列本科毕业并具有三年以上(包括三年)工作经历,有较好的英语基础;(3)一般不超过40周岁,身体健康。

三、培养专业。根据我区产业结构调整、发展需要,以及企业人才实际需求,拟从物流工程、环境工程、机械工程、工业工程、项目管理工程、控制工程、计算机、环境工程、电子与通信工程、化学工程、建筑工程、软件工程等专业中,确定三至四个重点培养专业。

四、资助办法。宁波市财政给予每人工程硕士培养费50%的资助(工程硕士培养费约3万元/),其余50%培养费在取得学位后由区财政给予资助。

五、培养形式。被资助对象以政府委托培养形式,利用业余时间在甬在职攻读同济大学等知名高校的工程硕士专业学位。

六、培养名额。计划选送10名左右,原则上每单位推荐1名。

七、选拔办法。1、符合资助条件的区属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填写《2010年政府资助企业创新人才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申请表》,须所属企业签署推荐意见后,于621上午前报至区人事局专技科。2、由区人事局对申请人进行基本条件审核,资格认定合格后,申请人参加全国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入学考试,被正式录取者,与市人事局、所在企业三方签订培养协议后,到区人事局备案,正式列入培养资助对象(当录取人数超过资助总额时,按专业及入学考试成绩逐位淘汰)。

政府资助企业培养创新团队人才,是宁波市委、市政府加快转变发展方式,推进经济转型发展,提高企业科技创新人才素质,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具体举措。各有关单位对此要高度重视,积极认真地做好宣传、组织和推荐工作,并尽力帮助资助对象解决在学习期间的实际困难,保证其安心学习,如期完成学业。

联系人:沃琪琦    联系电话:86780609



2010
年政府资助企业创新人才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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